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諜影重重︱一見立人誤終身:轟動臺灣的郭廷亮匪諜案
【編者按】7月19日,臺灣多家媒體報道,1955年被懷疑為“匪諜”(即中共情報工作者)的原陸軍步兵學校教官郭廷亮由臺灣“監(jiān)察院”的幾位“監(jiān)察委員”召開記者會平反。原名郭臺鳳的郭廷亮女兒郭志強在記者會上說,“我們不是匪諜,這是我們從小就知道的,還需要別人來證明我爸不是匪諜?”她說,她父親太愛孫立人了,當時是為孫立人而擔罪,父親不是匪諜。至于郭廷亮為何承認自己是匪諜,郭志強說,“因為當局跟他說,此事不解決,對美國沒交代,國內(nèi)輿情沸沸揚揚”,父親才把歷史的苦難扛下來。郭的平反,孫立人謀反一案就成了無源之水,意味著是對孫立人將軍的間接平反。
郭廷亮何許人也?
“節(jié)目進行了約半小時,四五個人擁著一位老者進入餐廳,在舞臺前那張桌子邊入座。由于氣氛特別,我一直關(guān)注著父親;他神色凝重地一直望著那老人,不時有些激動哽咽的表情。節(jié)目還未完,那群人就擁著那老人離場。當他們走過我們這一桌時,父親突然離座,擋在老人身前。他努力地挺直身子,緊并雙腿,但他應(yīng)酬過度的肚子卻因此更突出;他高舉手臂,以手掌置于額前行軍禮,但他的西裝卻因此拉扯變形。他便以這樣滑稽的姿勢,在那老人面前喊道,‘某團某營營長王光輝報到!’那老人停下步子,口中說‘好!好!’他向前,當他的手正伸向父親的臂膀時,一個壯漢側(cè)身擋在父親與老人之間,其他的人則推擁著老人離去。父親保持著行軍禮的姿勢,不顧這一幕已引其鄰近幾桌人的竊竊私語,直到那一群人完全離去?!?/p>
——這是臺灣學者王明珂先生名篇《父親那場永不止息的戰(zhàn)爭》中最為動人的片段之一。這位讓他的父親王光輝不顧自身形象也要行軍禮致敬(王先生說,“我只覺得父親的舉動真讓我們丟臉”)的老人,就是孫立人將軍。那個時候,孫立人正因勾結(jié)潛伏在他身邊的“匪諜”預(yù)謀發(fā)動兵變這一罪名,被蔣介石下令軟禁,身邊隨時有人監(jiān)視,行動不得自由。
而那位讓孫立人失去自由的“匪諜”,就是他的部屬郭廷亮。
郭廷亮何許人也?據(jù)沈克勤《孫立人傳》(臺灣學生書局2005年增訂版)一書,郭1921年生于云南河西,抗戰(zhàn)初期曾就讀于云南大學,1939年棄學從軍,考入“財政部稅警總隊官警教練所學員隊”,次年畢業(yè)留所。1942年,郭調(diào)任陸軍新編三十八師中尉排長,成為孫立人下屬,不久便隨軍遠征緬甸。1948年底,郭隨國民黨軍隊撤退赴臺,先后在軍中擔任多個職務(wù)。1950年秋,陸軍步兵學校在高雄鳳山復(fù)校,郭廷亮就讀于步兵學校高級班十九期,1955年畢業(yè)后,留校擔任少校戰(zhàn)術(shù)教官。
招,還是不招?
而在此前一年,蔣經(jīng)國領(lǐng)導(dǎo)下的政工系特務(wù)就已經(jīng)盯上了郭廷亮,將其鎖定為“匪諜”。臺灣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朱浤源研究員在《再論孫立人與郭廷亮“匪諜”案》一文中,引用臺灣“監(jiān)察院”檔案稱,從1944年12月起,政工當局“收到部隊以及官校中政工人員一連串的密報,指出孫立人若干舊部,特別是郭廷亮有很多問題”,從1944年年底到1945年5月,至少有四五封密報信,“針對下級來的報告,政工的上級自然大為緊張”。這里的“政工當局”、“政工的上級”,自然都指的是蔣經(jīng)國。

事實上,之所以從郭下手,多少有些迫不得已。頗受美國軍政高層青睞、被目為全面主持臺灣政局最佳人選的孫立人,在蔣介石眼中本就“久蓄異志”,再加上孫立人為人傲慢,崖岸自高,與蔣經(jīng)國的政工系統(tǒng)人員經(jīng)常發(fā)生沖突,蔣氏父子早欲除之而后快。朱浤源在前述論文中介紹,從1950年開始,“蔣家對于孫立人,可以用明升暗防來形容”。這一年,蔣介石在臺灣復(fù)職為總統(tǒng),任命孫立人擔任陸軍總司令,但就在同一年,孫“周遭許多親信開始被清算,而名義都是匪諜”?!霸谶@些人當中,最高階的,就是有‘東方蒙哥馬利’之稱的李鴻中將,以及陳鳴人少將、彭克立上?!保麄儊砼_后不久,就在1950年秋天“全部遭政府以匪諜名義逮捕,并且長期囚禁”。而在此之前,孫立人的下屬已遭整肅,他的英文秘書黃正和組長黃玨這對畢業(yè)于南京金陵女子大學的“姊妹花”(黃玨是黃正的姐姐,黃正和孫立人還有一段婚外情),也因為匪諜的嫌疑,在孫立人就任陸軍總司令之后六天(1950年3月23日)被捕,監(jiān)禁十年。但特務(wù)并沒有從這些人口中套到任何能夠牽連孫立人的口供。曾為“孫將軍麾下軍醫(yī)幕僚”的薛慶煜在《孫立人將軍傳》(內(nèi)蒙古大學出版社2000年5月第一版)中談及郭廷亮時說,“我不認識此人,可以斷言,絕非孫的親信”。可以想象,特務(wù)是在怎樣的無奈之下,才選擇郭廷亮這個并非孫立人親信的少校教官下手的。沈克勤《孫立人傳》專門辟出一章,講“郭廷亮‘匪諜案’真相”(以下引文,未經(jīng)說明,均來自此書)。個中過程之曲折,情狀之慘苦,事非經(jīng)過,實難想見。
郭廷亮于1955年5月25日遭到逮捕。逮捕他的,是憲兵司令部政治部主任阮成章。郭被捕之后,數(shù)十名政工偵訊官給他上了老虎凳,不分晝夜地拷打、逼問了他整整十天。尤令郭“傷心流淚、苦痛萬分”的是,辦案官員還讓“挺著懷孕已五個月的大肚子”的妻子李玉竹和“兩個稚齡的兒女”來看他,意圖從精神上將他擊潰。
郭廷亮不愧為在滇緬戰(zhàn)場上鍛煉過的好漢,縱然被刑如此,也始終沒有招供。1955年6月5日,在經(jīng)過阮成章主持的、有一百多名審訊官參與的徹夜大公審之后,郭被保密局偵防組帶走,關(guān)進了日據(jù)時期囚禁南亞重要政治犯的地牢:臺北市延平南路113號。從此落入了特勤室主任毛惕園與偵防組組長谷正文之手。這兩位,都是在臺灣島內(nèi)四處揪匪諜的反共老手。從這一天起,一直到7月14日,郭廷亮遭受了近四十天的嚴刑拷問,但“郭的耐力與毅力無窮,堅不承認是匪諜”(朱浤源語)。

毛惕園見來硬的不行,改成來軟的。他“趁著毛人鳳(按:毛人鳳系保密局局長)赴美就醫(yī)的機會,找了一個人頭,假扮成毛人鳳。兩人向郭廷亮承認,只要肯擔下匪諜罪名,保證他在軍法審判時,得以無期徒刑結(jié)案,并在適當時期,給予減刑、特赦,此外,政府還會負責照顧郭廷亮一家老小,并且給他一棟房子;而孫立人部分,老先生(按:即蔣介石)則保證不予追究”。這個假扮的毛人鳳除了許下誘人條件,還對郭曉以大義,滿口“黨國利益”,勸說郭作為革命軍人,不僅戰(zhàn)時要為黨國流血,和平時也要懂得為黨國犧牲。
經(jīng)過這番勸說,郭的意志產(chǎn)生了動搖,回到獄中,還和獄友田祥鴻(兩人共處一室,也是特意安排的)為誰去擔下匪諜罪名爭奪了一番。但當他看到負責審訊他的偵訊官蘇忠泉捏造的假匪諜自首書和口供記錄之后,嚴詞拒絕照抄摁手印,就此和審訊人員僵持兩個月。
9月初,蔣介石委派“副總統(tǒng)”陳誠等“黨國大員”組成九人調(diào)查團(其余八人是“司法部長”王寵惠、國民黨“中央紀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忠信、“總統(tǒng)府資政”許世英、“總統(tǒng)府秘書長”張群、“總統(tǒng)府戰(zhàn)略顧問委員會主任”何應(yīng)欽、“行政院副院長”王云五、“行政院副院長”黃少谷、“國防部長”俞大維)來調(diào)查郭廷亮的案子,郭聽說之后,決定趁此良機翻供。不幸的是,他打算用來翻供的自白書被谷正文搜了出來。毛惕園見狀,為了徹底說服郭廷亮,就寫了一封由他和“毛人鳳”簽名落款的保證書,把之前的承諾白紙黑字記錄下來,交給郭廷亮夫人保存。在調(diào)查組委派王云五作為調(diào)查委員找郭廷亮談話的前夕,“毛人鳳”又找到郭廷亮,叮囑他“作為一個革命軍人和忠貞的國民黨員,絕不可在無黨派人士(按:指無黨無派的王云五)面前,說出有損黨國利益的言論”,“必須站在黨國的立場,以大智、大仁、大勇的精神,將本案承擔起來”。
事已至此,郭廷亮又見王云五與他談話時,身邊陪伴的,是當初逮捕他的政工特務(wù),負責記錄的,是之前捏造假匪諜自首書和口供記錄的蘇忠泉,心知說什么都是白說,于是俯首認罪,承認自己是匪諜。因為他的招認,孫立人被迫辭職,并遭到長達三十三年之久的軟禁,于是就有了本文開頭的故事。
招供之后的監(jiān)禁人生
從此,郭廷亮的人生只能用兩個字來概括:不幸。
1956年9月29日,郭廷亮被軍事法庭判死刑,同日改為無期徒刑,他的妻子與兩個兒女被帶到保安司令部軟禁。而那個貨真價實的毛人鳳半個月后于10月14日去世,之前的承諾都成了一場空。郭被長期囚禁在一個與外界完全隔絕的小黑牢里,不許動筆,不許閱讀書報,每天上下午只得十五分鐘放風時間。如此近十年之久,方被轉(zhuǎn)移到桃園情報局看守所。
1975年4月5日,蔣介石過世,已入獄二十年的郭廷亮的刑期減為十五年,刑滿出獄。7月8日,警備總部總司令鄭為元下令,以郭廷亮有英文專長、準備聘用他為英文教師為由,將他移送到綠島。之后,郭被指派擔任綠島指揮部的后勤組工作,再改為圖書館管理員,事實上被長期軟禁在了綠島。
郭廷亮坐牢時,常用牙簽或筷子做筆,蘸著監(jiān)獄里的銹水,在親屬送來的葡萄干盒子上一點一滴地寫陳情書,再由家人帶回整理。1982年,郭廷亮讓家人把陳情書寄給時任臺灣“總統(tǒng)”的蔣經(jīng)國,得以于7月1日返回臺灣本島。1984年,郭廷亮再度向蔣經(jīng)國陳情,要求照顧他的晚年生活。于是,警備總司令陳守山上將下令,與郭廷亮訂立五年養(yǎng)鹿條約,讓他再度回到綠島養(yǎng)鹿。
發(fā)表陳情書,郭廷亮遭暗殺
1988年1月13日蔣經(jīng)國去世,臺灣刮起了翻案風,郭廷亮長子將父親的陳情書拿出,交給《自立晚報》全文發(fā)表,在臺灣島內(nèi)引爆了一枚重磅炸彈。郭廷亮匪諜案真相大白,本文所述的種種細節(jié),也就有了出處和來源。
同一年,李登輝繼任“中華民國總統(tǒng)”,下令解除孫立人的軟禁。兩年后,孫立人過世。郭廷亮自了解孫立人兵變案的實情后,一直積極奔走,希望為孫立人平反。臺灣警備總部每年與郭廷亮重定養(yǎng)鹿合約,年年為他加薪,要求他不要參與平反活動,遭到郭的拒絕。警備總部只能派人跟蹤、監(jiān)視郭廷亮。
1991年11月16日上午11時25分,雖已年屆七十一歲,身體尚稱硬朗的郭廷亮,自臺北搭第109次復(fù)興號至中壢,12時15分,火車從中壢火車站向外滑行約三十米時,郭突然被發(fā)現(xiàn)離開車內(nèi),掉落月臺的第七、八節(jié)車廂之間,送醫(yī)院搶救后,不治身亡。11月19日是孫立人逝世一周年,郭廷亮本來約了幾位新一軍的同事去為孫立人掃墓,為莊重起見,特意獨自乘火車回家改穿新西裝。朱浤源研究員指出,郭的死因系右頂骨骨折造成的顱內(nèi)大出血,絕非事故,而系人為。
2014年7月18日下午,臺灣“監(jiān)察院”李炳南、馬秀如、余騰芳、趙榮耀四位“監(jiān)察委員”召開記者會指出,“監(jiān)察院”通過對郭廷亮案調(diào)查報告,認為郭廷亮1982年以后陳情指被脅迫利誘“盜填日期寫下自白書”的說法應(yīng)屬可信,郭廷亮并非匪諜。
這個從1942年開始,到2014年結(jié)束的故事,或許應(yīng)該叫,一見立人誤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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