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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紅十字會:保護隱私,不再要求并安排受助人現(xiàn)場受助
4月1日,澎湃新聞(wwww.loaarchitects.com.cn)從上海市紅十字會獲悉,為了加強受助者隱私、呵護受助者尊嚴,今后在本市各級紅十字會組織的救助活動中,將不再要求并安排受助人現(xiàn)場受助。
據(jù)上海市紅十字會常務(wù)副會長高解春介紹,2014年,上海市紅十字會委托第三方對近500名受助者進行了調(diào)查:在對紅十字人道救助項目普遍給予好評的同時,受助者反對公示受助信息,希望保護隱私的受助者達55%-67%,其中尤以兒童、青少年、學生及家長居多。
上海市紅十字會表示,呵護受助者的尊嚴,是公益救助的基本準則和要求。真正的善舉,不是施舍和恩賜,而是發(fā)自內(nèi)心深處對弱者的同情與關(guān)愛,是一種不圖回報、不添加條件的自覺自愿的行動。而今,社會上一些人,之所以默默地忍受貧困而不愿向社會求救,正是怕自己的人格、尊嚴及隱私受到傷害。
國外慈善救助活動,是通過紅十字會等公益慈善組織來隔離捐助和受助雙方,救助者通過捐贈、轉(zhuǎn)送等隱形方式來資助受助人,在征得救助者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對救助者進行表彰和信息公示,也可以在征得受助人同意前提下進行媒體募捐,但一般不讓受助人現(xiàn)場受助。
近年來,上海市紅十字會制訂了《上海市紅十字人道救助基金管理辦法》和《上海市紅十字會人道項目管理辦法》,建立了《上海市紅十字會捐贈公示平臺》,以規(guī)范人道救助、提高透明度的同時,注意了對受助者隱私的保護。
在項目宣傳時,上海市紅十字會用到受助者的影像事先都要征得本人的同意;在進行媒體募捐和社會募捐時,事先也要征得受助人的同意;在公示項目進展與支出情況時,對受助者全名進行了技術(shù)處理。此外,在“愛心榜”公示愛心人士名單時,也充分尊重了捐助者的意愿,采用了實名和“愛心人士”兩種表達方式。
從2015年起,上海市紅十字會在開展人道救助工作時,將進一步完善管理機制,嚴格落實制度要求,加強對受助者隱私的保護和人格的尊重,防止和克服未經(jīng)受助者同意而將其曝光于社會公眾面前的現(xiàn)象,以彰顯紅十字人道主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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