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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廳|日本的蔦屋圖書館,是一個好的市立圖書館嗎?
2015年10月,日本愛知縣小牧市市民就新的市立圖書館是否該由民間企業(yè)CCC控股集團運營舉行了一場公投。這一投票率高達50.38%的公投,最終以32352票反對vs24981票贊成的結果拒絕了這一計劃。雖然此次公投并不具法律效力,但小牧市市長表示會聽從市民意見。最終,市政府在10月20日正式宣布,將放棄原本計劃投資約42億日元并在2018年開業(yè)的這一新市立圖書館方案。
2003年,作為當時小泉純一郎內閣經(jīng)濟民營化策略的重要一環(huán),日本國會對《地方自治法》進行了修改。新的《地方自治法》,引入了“指定管理者”制度。該制度放寬了在公共設施中民營資本介入的范圍和規(guī)模。在法律修改十數(shù)年后的今天,民營資本介入產(chǎn)生的利弊,被越來越多的普通日本民眾所感知。
圍繞CCC控股集團運營市立圖書館產(chǎn)生的一系列爭議,為我們提供了一個觀察這一政策效果的窗口。
從風光一時到人人喊打
CCC控股集團名字里的三個C,分別取自英語中“文化(Culture)”、“便利(Convenience)”和“俱樂部(Club)”三個單詞的首字母。作為日本最大的復合式連鎖及零售集團之一,CCC控股集團的主要經(jīng)營業(yè)務是旗下的TSUTAYA書店。該書店提供CD、DVD、書籍和游戲軟件等商品的租賃及販售。
近幾年來,CCC控股集團試圖嘗試更具差別化的營銷策略,并陸續(xù)推出多家復合型的商業(yè)設施。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集團在東京澀谷區(qū)代官山興建的“蔦屋書店”——它也是CCC控股集團在運營市立圖書館時的參照對象。
蔦屋書店不只是TSUTAYA其他連鎖店鋪的翻版,它是一個以書店為中心,包含了咖啡館、餐廳、精品店以及公園等設施的“生活提案型商業(yè)機構”。根據(jù)集團官方網(wǎng)站的說法,蔦屋書店的目標群體是50歲以上的所謂“黃金年齡層”。而事實上,年終無休且每天經(jīng)營到凌晨兩點的蔦屋書店,在各年齡層的顧客中都頗具人氣。與CCC控股集團把蔦屋書店的模式擴展到北海道、千葉等地同時進行的,是集團對公營圖書館事業(yè)的介入。
其實,流產(chǎn)的小牧市市立圖書館計劃,并非CCC控股集團運營公共圖書館的首次嘗試。早在2011年,CCC控股集團就和佐賀縣的武雄市達成了運營新市立圖書館和歷史資料館的協(xié)議。經(jīng)過兩年建設,新武雄市立圖書館2013年正式開幕。新圖書館的營業(yè)面積擴大到了原來的1.4倍,所藏圖書總量也增加了近20萬冊,是原來的兩倍左右。新圖書館不僅覆蓋了原有公共圖書館的功能,還包含了蔦屋書店和星巴克咖啡店等商業(yè)設施。

一時之間,武雄市這一新型的“蔦屋圖書館”得到了日本媒體廣泛關注,并被盛贊為“公共圖書館的新典范”。包括小牧市在內,全日本共有六座城市都開展了和CCC集團的合作商討。

抓住了蔦屋圖書館這些弱點的地方議員和大眾傳媒,風頭一轉,開始了對圖書館的重新思考。同時,被武雄市第一家蔦屋圖書館的一時成功所掩蓋的當?shù)刈x者的抱怨和指責,也在全國范圍被重新放大。


更進一步,圖書館原本的成功也被質疑。在12月剛出版的《世界》雜志上,原廣島大學的副教授田井郁久雄公開質疑武雄圖書館的一系列成功數(shù)據(jù)。首先,看似激增的來館人數(shù),不能反映對圖書館本身的利用。因為原本的人數(shù)計數(shù)器安裝在公共圖書館的入口處,而現(xiàn)在的計數(shù)器則安裝在整個大樓的出入口。因此統(tǒng)計出的訪客數(shù)根本無法區(qū)分其到底是為了商業(yè)設施還是為了圖書館而來。再者,圖書館引以為傲的營業(yè)時間延長也并無意義。因為,平均每小時的借書數(shù)量和之前相比下降了不少,而延長營業(yè)的花費核算下來還比以前增加了。
雖然處在風口浪尖的CCC控股集團公開表示了道歉,但還是沒能擋住大家的批判之口。不僅小牧市的計劃被取消,其他城市正在進行的協(xié)商也不得不被暫時叫停。
市立圖書館的公與私
拋去對具體書目的爭議,如果細看圍繞民營企業(yè)CCC控股集團運營市立圖書館這一制度本身的批評,我們會發(fā)現(xiàn),問題關鍵還在于企業(yè)的私利和圖書館的公利之間的矛盾。這種矛盾在蔦屋圖書館以下兩種制度的設置上體現(xiàn)得最為明顯。
首先,CCC控股集團原本打算在武雄市圖書館全面推行“T點數(shù)會員卡”制度。T點數(shù)會員卡是CCC集團旗下企業(yè)的一種積分模式。只要消費者加入俱樂部并辦理會員卡,就可以在每次購物時積攢相應的T點數(shù)。這種點數(shù)可以當作現(xiàn)金,在TSUTAYA、便利店和其他機構使用。
在CCC控股集團的計劃下,新武雄市圖書館的使用者都應辦理這種會員卡。它不僅和其他T點數(shù)會員卡一樣可以在商業(yè)設施使用,還可以被當作借書卡來用。而根據(jù)圖書館和書店的借/售書排行,圖書館定期還會向用戶個人提供圖書推薦。
在商業(yè)機構中,這種做法在得到消費者合意的情況下被推行,自然無可厚非;但在一個公立圖書館推行如此政策,則不免遭受質疑。日本圖書館協(xié)會就對這一措施發(fā)起了猛攻。這一協(xié)會曾發(fā)表“圖書館自由宣言”,其中一條就是“圖書館不可把利用者的讀書情報泄露給外部”。而蔦屋圖書館的做法自然是對這一原則的違背。如果政策真的被推行,就意味著作為民間機構的CCC控股集團可以用從公共服務中搜集到的市場資料來實現(xiàn)自己的牟利。這和市立圖書館作為公共機構的原則大相徑庭。
在民間團體批評和訴訟的壓力之下,CCC控股集團最終把這一強制性的策略改為了建議。雖然最后有95%的民眾選擇了利用T點數(shù)會員卡,但剩余5%民眾的自由無疑得到了保護。


CCC控股集團基本把代官山蔦屋書店的設計樣式照搬到了武雄市。為了給中心留下寬敞的面積,書架在占用面積被壓縮的同時,其高度被增加到接近天花板。雖然對蔦屋書店“黃金年齡層”的顧客來說,這并不是問題,但這種設計給來公共圖書館的小孩和老人造成了不小的負擔,還帶來了安全隱患。
其次,蔦屋圖書館還放棄了日本公共圖書館普遍使用的十進分類法,而堅持自己店鋪推行的獨特分類方式。這給讀者和工作人員都帶來了巨大的不便。
最后,作為導火索的書籍內容問題,其背后成因其實在于CCC控股集團的選書模式。改造之前的武雄市圖書館,把一部分內容保留給了武雄市的鄉(xiāng)土歷史和地理,并致力于為本地讀者提供服務。而改造之后的蔦屋圖書館依靠CCC控股集團自身豐厚的數(shù)據(jù)庫來選書,從而放棄了市立圖書館本應有的地方性。更嚴重的是,被揭露出的問題書籍,大多采購自CCC集團自己旗下的二手書公司。這直接引起了讀者對于蔦屋圖書館為了“功利”放棄“公利”的質疑。
其實,民間資本注入公共設施這種“指定管理者”的制度,其成功依靠的是公和私兩方的共同努力。要是政府只想從民間投入中獲利,而沒有盡到自己應有的監(jiān)管責任,那么這種政策不會取得可持續(xù)的成果。
遺憾的是,在蔦屋圖書館事件中,我們看到的正是這種負面效應。
在前述文章中,田井郁久雄副教授就指出了武雄市政府公權力的缺位:原本設計的“指定管理者”制度,需在民間進行廣泛招標,并在多家企業(yè)中選擇最適合的對象,但武雄市的圖書館卻在市長直接推動下與CCC控股集團結成了合作關系;另外,圖書館的建設和運營,在這里原本也應是分開的項目。但武雄市為實現(xiàn)“蔦屋”的招牌效應,把這兩者都委托給一家機構進行,設想一旦CCC控股集團撤出圖書館運營,現(xiàn)在留下的風格獨特的圖書館物理設施,很難被后繼者完全接盤。在后續(xù)改建和重修上的不小投入,無疑又是一種對稅收的浪費。
無法阻擋的趨勢?
雖然蔦屋圖書館存在諸多問題,但這種模式越來越成為日本公立圖書館效仿的對象。爭議過后,原本暫停的其他蔦屋圖書館計劃又慢慢進行了下去。宮城縣的多賀市以及岡山縣的高梁市,都計劃在2016年開設自己市內的蔦屋圖書館。
《朝日新聞》的一篇報道就指出,與民間機構進行合作的公共圖書館,已成為許多地方政府應對人口減少和商業(yè)蕭條的一種手段。在市中心百貨店和大賣場撤出的舊址之上,設立以面向公眾的圖書館為主體的復合型商業(yè)設施,可以在有限預算中實現(xiàn)最大收益。

另一方面,在圖書銷售總量年年衰退的市場大環(huán)境之下,越來越多的連鎖書店開始重視起圖書館這一穩(wěn)定的收入來源。隨著市立圖書館增加,圖書購入費和管理費的收入也在持續(xù)上升。這么看來,政府和民營企業(yè)的這種合作可謂一種“雙贏”。
但正如蔦屋圖書館事件所揭示的,如果公和私雙方都沒有堅守好自己的底線并履行自己的義務,最終的結果很可能是一場收益和名聲的“雙輸”。既然大的勢頭無法改變,那么政府和企業(yè)應該共同努力,從當?shù)厥忻竦慕嵌瘸霭l(fā),盡快實現(xiàn)制度的優(yōu)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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