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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忠:徽州鹽商與曾國藩
2014年,適逢“三聯(lián)·哈佛燕京學術(shù)叢書”出版二十周年紀念,生活·讀書·新知三聯(lián)書店約我修訂再版《明清徽商與淮揚社會變遷》一書。
《明清徽商與淮揚社會變遷》一書收錄于“三聯(lián)·哈佛燕京學術(shù)叢書”第三輯,于1996年出版。該書主要探討明清時代徽商與鹽政制度的相互關(guān)系,研究徽商的土著化進程,以及徽州鹽商對東南城鎮(zhèn)、文化及社會變遷的影響等。此次為了修訂再版,我花了一些時間,重新閱讀了近二十年來的相關(guān)研究成果,進而對清代的鹽政史做了重新的梳理。
在我看來,從清初至太平天國爆發(fā),前后歷時兩百余年;而自太平天國動亂結(jié)束迄至清朝滅亡,為時不到半個世紀。倘若將清代的鹽政史看作是一部大書,那么,清代前期,尤其是康熙、雍正、乾隆時期的盛清時代,可以說是濃墨重彩,研究相當集中。此一時期各類的史料極為豐富,特別是像《揚州畫舫錄》那樣生動描繪徽州鹽商之長袖善舞、夸奢斗富,一向為世人所矚目。相形之下,及至晚清,此一時段的鹽政史,就像是一部大書中讀者急于匆忙翻過的寥寥數(shù)頁??傮w上看,研究相對比較粗線條,有不少問題以前是沒有思考過的。例如,道光年間陶澍實施的鹽政改革,以及此后的咸同兵燹,固然使得徽州鹽商在總體上趨于衰落,但晚清時期兩淮鹽業(yè)中的徽商活動、官商關(guān)系等問題,至今仍未得到清晰的揭示。迄今為止,我們對晚清鹽政制度變遷的基本軌跡并不陌生,但與盛清時代相比,似乎再也看不到作為個體的鹽商或徽商家族生動、細致的社會生活,這當然是受限于此前史料所見之不足。
所幸的是,隨著近二十年來民間文獻的大批發(fā)現(xiàn),特別是我們現(xiàn)在能有機會接觸一些鹽商家族的珍稀文書,因此,徽商與晚清鹽政的相關(guān)問題,無疑有了進一步深入探討的可能。

《明清徽商與淮揚社會變遷》一書出版后不久,我就在皖南的田野考察中,偶然發(fā)現(xiàn)大批徽州文書,其數(shù)量多得大概足以成立一個像樣的研究機構(gòu)。自此迄至,收集、整理和研究徽州文書,也就成了個人學術(shù)研究中最為重要的組成部分。而在陸續(xù)收集的民間文書中,有不少與鹽業(yè)相關(guān)的珍貴史料。
此次為了完成拙著的修訂,除了重新梳理學術(shù)史之外,我還系統(tǒng)翻檢了近十數(shù)年來自己在皖南收集的商業(yè)文書。某日,在一批晚清歙縣鹽商的家族文書中,偶然看到一封四紙的信函:
性存世大兄大人如晤:
……弟自初十日往金陵大營糧臺,一路察看食岸情形,廿日到南京大勝關(guān)小住三日。二小孫在臺平順,趨公無誤,甚慰愜衷!回來風逆,遲至月初五日抵省,欣悉二十五日蘇州克復,江北、懷遠克復,現(xiàn)聞苗匪被官兵殺死,大快人心!升平有日,可望遠懷想。大小兒到豫章,知駕等候,自可把晤一切?,F(xiàn)《楚皖新章》刊冊二本,附呈臺覽,自悉弟鹽務(wù)熟手,趨時動手,頗有大利。照新章只得一分半利,其余鹽每引可余一擔,又得三兩五錢。本大則辦湖廣,本小可辦中路,大約以千金可得利六七百,能有三五千金,易于為力。弟處已有兩處相好下去趕辦,弟薦有人,可以著人下去附辦,各種便捷大好之機,為此專照,望見信想法措資,即來安慶面商辦理,祈斟酌!先付信可也。合和小行秋來頗順利,未知泰和寶行如何?尚望示知。……弟看灣沚可以立業(yè),現(xiàn)已與金陵大營糧臺諸位合辦一官鹽店,其中大有生機,如見信惠然一切,再為面談可也。
專此奉達,并候邇安,不盡?!?/span>
信函書寫于“青云閣”八行朱絲欄信箋上,粗讀此信,只是覺得撰寫者字跡雅麗,楮墨規(guī)整,顯然具有極好的文字素養(yǎng)。繼而出于好奇,很想了解一下寫信人和收信人的生活背景。
信的最后落款是“世愚弟程希轅頓首,十一月初七日”,這顯然是一個叫程希轅的鹽商寫給另一名鹽商方性存的信函。
從信函提及的內(nèi)容來看,蘇州于1863年12月被清軍和常勝軍聯(lián)合攻陷,所謂苗匪,亦即苗沛霖。此人系安徽鳳臺人,咸同兵燹期間曾割據(jù)數(shù)十州縣,依違于太平軍和清軍之間,叛服無常,后為清軍僧格林沁部擊敗,于1863年12月6日被其部下所殺。上述事件,在信中都于“月初五日抵省”后一一敘及,故該信應作于同治二年十一月初七(1863年12月17日),發(fā)信地點是安徽省城安慶。
信中的“食岸”,是指淮南食鹽引岸,有內(nèi)河、外江之分,根據(jù)鹽法志的記載,主要包括安徽省的寧國府、和州含山縣、滁州全椒縣,以及江蘇省江寧府,揚州府江都、甘泉、寶應三縣,高郵一州和通州泰興縣等。信中提及的“大勝關(guān)”,在今南京市西南,因地處長江之濱,自古為江防要地。信中的“饒”是指江西饒州,而灣沚則在今安徽省蕪湖縣。此前,清軍曾組建江南、江北大營,其中,江南大營的餉需系由江西調(diào)撥接濟,總糧臺則設(shè)在皖南的太平府。
上述這封信的收信人叫方性存,與寫信人程希轅皆為歙縣人,他與程氏關(guān)系莫逆,程希轅的外孫就托付給他照看,兩家似有親戚關(guān)系。從同時發(fā)現(xiàn)的文書散件來看,方性存(1819-1865)號靜山,為廩生出身,于咸豐十一年(1861年)捐得教諭一職。稍后他即啟程赴任,后因父親去世而臨時打道回府。方性存在饒州置有寓所,并在江西省城南昌內(nèi)塘堘上吉祥巷對面開有“乾裕鹽號”,他是鹽商世家,經(jīng)營的地域范圍主要是在江西。

至于寄信人程希轅,他自稱“鹽務(wù)熟手”,顯然是名徽州鹽商。從前述這封信來看,這位程希轅與金陵大營的關(guān)系極為密切。其時,他有“二小孫”在糧臺辦事(這在《曾國藩日記》中可以找到印證)。在信中,程希轅看到了太平軍逐漸被剿滅之后淮鹽運銷的巨大商機,他從十月初十前往“金陵大營糧臺,一路察看食岸情形”。當時,由曾國藩制訂、有關(guān)鹽務(wù)經(jīng)營的《楚皖新章》剛剛頒布不久,他就與數(shù)人合伙經(jīng)營淮鹽。另外,他還與江南大營糧臺中的幾位同好,合伙在今安徽省蕪湖縣的灣沚鎮(zhèn)開辦了一爿官鹽店。
關(guān)于該信撰寫前后長江下游沿岸的形勢,當時的兩淮鹽運司郭嵩燾在《試辦西鹽章程詳》中曾指出:
江路現(xiàn)雖通行,沿江水陸各營棋布星羅,防范周密,運鹽商販皆系經(jīng)紀營生,未免各有戒心。應請分別咨札沿江水陸各營及沿途關(guān)卡,凡遇大營餉鹽到時,應護送者一體護送,應查驗者即時查驗,毋任羈留。
郭嵩燾系曾國藩的幕僚,他在上文中扼要狀摹了其時的商況市景。文中的“西鹽”,是指運銷江西的淮鹽。咸同兵燹期間,清廷財政捉襟見肘,戶部令統(tǒng)兵大臣自行籌措軍費。當時,曾國藩因統(tǒng)兵過多,餉需奇絀,故奏請自運食鹽行銷各地,以所獲應交戶部之鹽課,充抵應撥該軍之餉,故稱為“餉鹽”。上揭的郭氏此文撰于同治二年(1863年)八月,其時,對一般商人而言,正值兵荒馬亂的年代。在這種形勢下,只有與湘軍等軍事勢力利益攸關(guān)的那些商人,才能更好地化險為夷,游刃有余。而程希轅,顯然便具備了這種獨特的優(yōu)勢。
信中提到的“合和小行”,從自謙的口氣上看,顯然系程家所有。根據(jù)《清實錄》的記載,此“合和”鹽行由程希轅本人開設(shè)于安徽省城安慶(詳下)。而信中的“泰和寶行”,則是一種尊稱,反映出其開設(shè)者應是收信人方性存。不過,從同時發(fā)現(xiàn)的其他家族文書來看,泰和行與程希轅也有著密切的經(jīng)濟聯(lián)系,推測應是兩人合伙、由方氏負責運營的鹽行。
由于上述四紙一信的偶然發(fā)現(xiàn),促使我將目光聚焦于這封信函的撰寫者。好在現(xiàn)在的文獻檢索條件相當便利,很快地,我就查到這位叫程希轅的鹽商之生平事跡。關(guān)于此人,在光緒《重修安徽通志》、民國《歙縣志》中都有簡單的記載,從中可見,程希轅字穎芝,徽州歙縣槐塘人。不過,這些傳記資料都只提到程希轅在桑梓故里的活動,不外乎扶孤恤貧、濟急周乏之類的善舉,似乎此人只是徽州鄉(xiāng)間的一位“土豪”而已。而在實際上,程希轅的活動范圍極廣,也有著相當重要的人脈。接著,我又繼續(xù)查找方志之外的其他文獻。雖然有關(guān)程希轅的資料并不太多,但在《清實錄》中卻發(fā)現(xiàn)了極為重要的一段記載:
(同治三年九月)有人奏江西督銷鹽引委員、廣西候補道程桓生把持鹽務(wù),藉督銷之勢,使其父程穎芝于安徽省城開設(shè)合和鹽行,其弟江西候補知縣程樸生,于饒州開設(shè)泰和鹽行。名為督銷鹽引,實則利歸于己,以官、民并準試辦之引地,幾為一人獨辦之引地。并聞該道之父,在樅陽開棧之日,護勇號褂,私用“欽差大臣”字樣,尤屬妄誕!懇請飭查嚴辦?!蜉針E按照所參各節(jié),確切查明,據(jù)實具奏,毋稍徇隱。尋奏:遵查程桓生被參各款,均無其事。自設(shè)局以來,領(lǐng)運踴躍,每月接濟餉銀七八萬兩,不無裨益,報聞。
這段史料雖然文字不是很多,但信息卻相當豐富,其中最為重要的有兩點內(nèi)容:
其一,程希轅(即程穎芝)在安徽省城安慶開設(shè)有“合和”鹽行,他的兒子程樸生在江西饒州開設(shè)程“泰和”鹽行。當時,他的另一個兒子程桓生則擔任江西督銷鹽引委員,而饒州正是他的管轄范圍,所以有人告發(fā)程桓生是官商一體、假公濟私。
其二,程希轅在安慶府樅陽地方從事食鹽貿(mào)易,其鹽棧開張時,竟有官府的護勇保駕,其間還私自打出“欽差大臣”的旗號。他的身份只是一名鹽商,這樣的做派當然相當狂妄和荒誕。
這兩點,后來經(jīng)江西巡撫沈葆楨的審查,據(jù)說都是子虛烏有的事。
那么,真實的情形究竟如何呢?下面我們來看看徽州文書中的記載。
前引程希轅致方性存的信函,系屬歙縣方氏家族的一批文書。而在這一批文書中,關(guān)于程泰和鹽行,另有三份文書:
一份是同治二年(1863年)二月在江西饒州的族人、鄰右及另五個牙行聯(lián)合擔?;罩莞h二十二都六圖人“程立泰”,捐領(lǐng)“程泰和”鹽行部帖的保結(jié)。當時,太平軍漸顯頹勢,但尚未完全覆滅,即使是在長江下游仍時有激戰(zhàn)。也就在這種戰(zhàn)時環(huán)境中,程泰和鹽行即已申領(lǐng)行帖,于饒州府治開張。查徽州都圖文書,文中的“歙縣二十二都六圖”即歙縣西鄉(xiāng)的槐塘,可見“程立泰”應即程希轅的家人或族人,結(jié)合上引《清實錄》的記載,“程立泰”的真正名字應是程樸生,而他正是程希轅的二兒子。由此可見,前揭“泰和寶行”之運營者雖然是方性存,但程希轅、程樸生父子則是最大的股東。
第二份文書是由“程立泰”上稟,請求官府確認饒州“程泰和”鹽店銷售淮鹽的壟斷特權(quán)。
第三份文書是“正月廿九日泰和、公順鹽行上稟饒州分局”的抄件。此一文書未標明具體年份,但從內(nèi)容上看,應當作于前一文書之后。從中可見,此時,“程泰和”鹽行等已經(jīng)壟斷了饒州一帶淮鹽的銷售,一般水販則必須從該鹽行批發(fā)淮鹽。

從這三份文書來看,《清實錄》所記載的同治三年(1864年)九月有人向朝廷揭發(fā)程家倚仗權(quán)勢把持江西饒州一帶的鹽務(wù),應當有充分的根據(jù)。
關(guān)于這一點,也可以從曾國藩的信札中得到印證。同治四年(1865年)正月二十日,曾國藩在《復丁松亭侍御》一信中透露,彈劾程桓生的人,是自己的幕僚、歙縣人許長怡。許長怡因故與曾國藩交惡,而遷怒于曾氏的親信程桓生。揆情度理,個中是是非非雖然難以詳評,但就一般情形來看,因許長怡系程桓生的同鄉(xiāng),他對程家的鹽業(yè)經(jīng)營狀況顯然知根知底,故此出自其人的彈劾,應當有著確切的證據(jù)。事實上,他所彈劾的兩點,每一點都擊中了程桓生的要害。后來,朝廷將此事交由沈葆楨來處理,結(jié)果是查無實據(jù),這當然只是官官相護的一個例子而已。
此外,以上所引的《清實錄》中還提到一個細節(jié),那就是程希轅在安慶府樅陽地方開設(shè)鹽棧,鹽棧開張時,竟然打出了“欽差大臣”的旗號,從這一點上看,他與曾國藩的關(guān)系顯然不同一般。對此,曾國藩是否知情我們不得而知。至于曾氏與程希轅的鹽務(wù)經(jīng)營究竟有著何種聯(lián)系,更是無從確知。
雖然方氏文書透露出的信息頗為有限,但以目前所見的資料來看,程希轅是兩淮的徽州鹽商,在安徽省城安慶開有合和鹽店,其子程樸生則早在同治二年(1863年)二月就在江西省饒州捐有行帖,與方性存等人合作開設(shè)程泰和鹽行,壟斷了當?shù)氐幕贷}銷售。而程氏家族之所以在太平軍尚未覆滅之前便能在兩淮鹽業(yè)中先聲奪人,與程希轅的家世及官商背景有關(guān)。具體說來,這主要與程希轅、程桓生父子與曾國藩的交往密切相關(guān)。
程希轅雖然是位鹽商,但同時也可以算是曾國藩的幕僚。光緒《重修安徽通志》的編纂者何紹基,在其《東洲草堂詩鈔》卷二十六中,有《金陵雜述四十絕句》,其內(nèi)容主要是歌頌曾國藩的為人,其中有一首詩這樣寫道:
相公懷抱海天寬,節(jié)院論文靜不寒。
席帽聯(lián)翩群彥集,一時舊雨接新歡。
詩注曰:“滌侯連次招飲,坐客莫子偲、程穎芝、汪梅邨、李申夫、歐陽小岑、李梅生諸君,皆吾舊交也?!痹鴩枩焐视小皽旌睢敝Q。莫子偲即莫友芝,汪梅村即汪士鐸,李申夫即李榕,歐陽小岑即曾國藩之至交歐陽兆熊,李梅生為李宏軼,而程穎芝也就是程希轅。上述這些人有不少都是曾國藩的幕僚,從中亦可見程希轅與曾氏之關(guān)系莫逆。
關(guān)于程希轅與曾國藩的關(guān)系,在曾國藩的日記中有不少描述。曾國藩在咸豐十一年十一月初八(1861年12月9日)至同治三年十二月初四(1865年1月1日)的日記中,共有數(shù)十處記錄了他與程希轅祖孫三代下圍棋的事情。當時,與曾國藩下圍棋的,除了程希轅(穎芝)之外,還有程希轅的兩個兒子——程桓生(尚齋)和程樸生(石洲)。另外,還有程桓生的兒子“程世兄”(即程錦和)。他們祖孫三代,都是曾國藩的弈棋對手。
據(jù)說,曾國藩平生有三戒,即“戒妄語”、“戒圍棋”和“戒水煙”。但終其一生,圍棋始終未能戒除。咸同兵燹期間,愈是焦灼憂急之時,曾國藩愈是要擺列棋勢聊以自遣,或是與他人圍棋對局,以此鎮(zhèn)定心神。今人錢基博在《曾國藩的學風與文風》一文中曾這樣評價,說曾國藩“居官治軍,粹然儒者,戎馬倉皇,不廢文事”。其實,說他“戎馬倉皇,不廢弈事”似乎也并不為過。當時,與其對弈者,皆是跟他關(guān)系親密的幕僚心腹。由此可見,程希轅祖孫三人與曾國藩的關(guān)系,的確非同尋常。同治七年(1868年),程希轅去世,曾國藩書有“挽程封翁穎芝”挽聯(lián)一副,其中提及:“更無遺憾,看兒孫中外服官,頻叨九重芝誥;頻觸悲懷,憶疇昔晨昏聚處,相對一局楸枰。”此一上聯(lián)盛贊程氏家族人才輩出,世代簪纓,而下聯(lián)則是對昔日交往的追憶。因舊時多以楸木制造棋盤,故稱棋盤為“楸枰”,下聯(lián)狀摹的便是當年兩人對局的場景。另外,在曾國藩的書信中,有一封《復程穎芝》的信函,其中寫道:
穎芝尊兄大人閣下:
頃接惠書,猥以晉位端揆,遠勞箋賀,并貽朱墨二種,多而且精,幾案增華,感謝曷任!即審動履綏愉,潭祺懋集,引詹吉靄,企頌無涯。
國藩疆圻久領(lǐng),建樹毫無,乃于多難之秋,更竊非常之秩,撫躬內(nèi)省,慚悚奚如!
尚齋器識閎深,婉而不阿,明而能渾,兩載鹺綱,大有裨補。適逢瓜代,來晤金陵。鄂省督銷需人,仍擬借重一往,雖雅意堅辭,而熟視無以相易也。文孫英年拔萃,今歲闈卷極佳。雖霜蹄之暫蹶,終風翮之高騫。廷試不遠,行將定價燕臺,扶搖直上。諸孫亦蘭玉森森,聯(lián)翩鵲起,德門余慶,正未有艾。附寄拙書聯(lián)幅,藉資補壁,聊以當會晤時手談為歡耳。復問臺安,誰惟雅鑒,不具。
通家弟曾國藩頓首
此封寫給程希轅的書信作于同治六年(1867年)十一月初四日,其中提及程氏送給曾國藩的朱墨二種。在明清時代,歙縣、休寧等地是著名的徽墨產(chǎn)地,制墨名家輩出(如“胡開文”、“曹素功”等皆蜚聲遠近),有的徽墨價格不菲,每兩與白銀一兩等值。因此,不少人都在當?shù)囟ㄖ茖?畹幕漳?,藉以饋送官員、文人,這在當時是一種既貴重而又雅致的禮品。當代著名的徽墨鑒藏家周紹良先生,曾提及自己收藏的一方曾國藩之“求闕齋”朱墨:該墨長方小挺,正面隸書“求闕齋”三字,背面楷書“同治六年八月制”,俱陰識填金,一側(cè)則有楷書陽識的“徽州胡開文造”數(shù)字。從時間上看,此墨很有可能就是由程希轅所送。
另外,上揭信中仍念念不忘兩人見面時的“手談為歡”。其中提到的“尚齋”,即程希轅之子程桓生。該信不但贊譽了程桓生的“器識闋深”,肯定了他在兩淮鹽運司任內(nèi)的貢獻,而且也對程桓生之子的學業(yè)優(yōu)異寄予厚望。
綜前所述,無論是日記還是書信,皆可見程希轅與曾國藩的密切關(guān)系。同治三年(1864年)九月,有人揭發(fā)程希轅之子程桓生在江西督銷鹽引委員任內(nèi)假公濟私時提及,程希轅“在樅陽開棧之日,護勇號褂,私用‘欽差大臣’字樣,尤屬妄誕!”樅陽地處安慶府城東北,系程希轅“合和”鹽行行銷淮鹽范圍內(nèi)的重要市鎮(zhèn)。根據(jù)《清實錄》的描述,鹽棧開張時竟有護勇保駕,其間扯出的“欽差大臣”旗號,顯然用的就是曾國藩的招牌??梢姡滔^@在其鹽業(yè)經(jīng)營中,充分利用了他與曾國藩的這層關(guān)系。
不僅程希轅與曾國藩關(guān)系密切,而且,其子程桓生更是參與了曾國藩的重整淮綱。
從曾國藩年譜、日記、書信等資料來看,曾國藩對兩淮鹽政的關(guān)注由來已久。以書信為例,據(jù)推測作于道光三十年(1850年)的《與劉良駒》信中,曾國藩就具列了《鹽法節(jié)略》的弊病,對其時的票鹽改制提出了自己的諸多看法。咸豐三年(1853年)九月初十日《與徐有壬》《與周子儼》二信,亦提及粵鹽行銷湖廣的相關(guān)問題。另外,早在太平軍尚未完全覆滅,曾國藩就計劃招募兩淮鹽商,從事鹽、糧貿(mào)易以籌措軍餉。也就在這種背景下,程希轅、程桓生、程樸生父子,與曾氏有著頻繁地互動。關(guān)于這一點,我們還應當聚焦于程桓生的宦海生涯。
關(guān)于程桓生,民國《歙縣志》中有一個傳記,但比較簡短。除此之外,我另外找到兩種程桓生的傳記資料。一份是我在徽州收集到的《皇清誥授資政大夫、晉封榮祿大夫、例封文林郎、翰林院編修、二品頂戴、前署兩淮鹽運使、廣西補用道加三級、顯考尚齋府君行述》刊本,另一份則是揚州大學黃誠老師慷慨提供的《先府君行述》抄本(1921年程慶余撰著)復印件。


上述兩種“行述”,都出自程桓生后人之手。從中可見,程桓生一家世代從事淮鹽經(jīng)營,他的姻婭之戚鮑氏、鄭氏,亦即歙縣西鄉(xiāng)的棠樾鮑氏和鄭村鄭氏,而這些人所屬的家族,皆是明清時代兩淮鹽商中的總商家族。程桓生出生于揚州南河下的康山一帶(這一帶在盛清時代為徽商巨子的聚居地——也就是著名的揚州河下鹽商社區(qū)),這顯然與程希轅及其先輩的鹽務(wù)貿(mào)易密切相關(guān)。從兩種“行述”來看,道光年間的鹽政改革,曾使槐塘程氏一度中衰。此后,家道中落的程桓生,先后師事婺源程烈光、當涂夏炘、歙縣程可山等人,后在歙縣棠樾鮑氏家中充當塾師。其后,學而優(yōu)則仕,逐漸步入宦途。在此過程中,他與曾國藩的淵源頗深。
作為曾國藩重要的幕僚,程桓生在幕府中贊襄軍務(wù),經(jīng)常與之長談,為后者出謀劃策。從曾國藩的日記、書信等來看,在曾氏重新訂立兩淮鹽政章程的過程中,程桓生起了相當不小的作用。同治二年(1863年)十月二十四日,曾國藩在《加程桓生片》中寫道:
……楚岸章程、中路安徽章程皆已發(fā)刻,即日寄至尊處閱核。西岸章程究尚有不妥之處否?牙厘章程有甚不便民者否?如有所聞,望隨時函示。仆于理財一道,實不得要領(lǐng)也。再問尚齋仁弟臺安!
程桓生字尚齋,故曾國藩稱之為“尚齋仁弟”。在當時,安徽被稱為“中路”,故前引程希轅致方性存信函中,有“本小可辦中路”的說法,指的便是安徽的淮鹽運銷。另外,十二月十七日,曾國藩又有《加程桓生片》,其中提及:
……鹽務(wù)新章,贊者頗多。然國藩于鹺政究系外行,如有差誤,祈詳告我。再問尚齋仁弟臺安。
顯然,在鹽政規(guī)章的制訂過程中,曾國藩對鹽商世家出身的程桓生頗為倚重。關(guān)于這方面的情況,在光緒《兩淮鹽法志》中有更多的例子,毋需贅述。
此外,從曾國藩重建兩淮鹽政制度之初,程桓生就負責江西口岸的淮鹽督銷,并曾于同治五年(1866年)和光緒十年(1884年)兩度出任兩淮鹽運使,先后擔任鹽務(wù)官員長達二十余年。對此,我們不妨概述一下他的鹽務(wù)生涯簡歷:
同治三年——同治四年,主持江西督銷局;
同治五年——同治六年,擔任兩淮鹽運使;
同治七年——光緒九年,主持湖北督銷局;
光緒十年——光緒十三年,擔任兩淮鹽運使。
請注意,從前面所引《清實錄》的記載來看,同治三年(1863年),程桓生在江西督銷局任內(nèi),曾遭到他人的舉報,說他假公濟私。后來,由江西巡撫沈葆楨派人督查此事,最后不了了之。對此,刊本《行述》也指出,在此過程中,曾國藩不遺余力地擔保他過關(guān)。也就在此后一年,他就離開江西督銷局,被任命為兩淮鹽運使??梢姡舜螐椲赖慕Y(jié)果,程桓生不僅安然無恙,官照做,而且越做越大,家里人的鹽業(yè)也照常經(jīng)營。程桓生的父親程希轅,在太平天國之前即從事兩淮鹽業(yè),其人老死之后,程桓生讓他弟弟程樸生繼承父業(yè),一官一商,相得益彰。程樸生曾在江西吉水、龍泉、樂安、分宜等縣做官。太平軍興之后,泰州成為兩淮鹽運的重要樞紐。同治二年(1863年)八月,曾國藩在泰州設(shè)立招商公所。根據(jù)文獻記載,程樸生辭官后也就僑寓泰州,與當?shù)匚娜嗽娋瞥?。在觥籌交錯的背后,我們不難看到其人從事淮鹽經(jīng)營的痕跡。
其實,類似于此的政商一體現(xiàn)象并不少見。晚清時期,另一位祖籍徽州的兩淮鹽運使方浚頤,也與歙縣北鄉(xiāng)許村的商人世代合作經(jīng)營揚州鹽業(yè),賺了相當多的錢。關(guān)于這一點,在1928年的另一位鹽商行述(《訓導許靜夫先生家狀》)中,有著相當詳細的記載。

明代以來,徽州鹽商在中國東南各地極為活躍。對此,胡適先生在自敘家世時曾指出:
近幾百年來的食鹽貿(mào)易差不多都是徽州人壟斷了。食鹽是每一個人不可缺少的日食必需品,貿(mào)易量是很大的。徽州商人既然壟斷了食鹽的貿(mào)易,所以徽州鹽商一直是不討人喜歡的,甚至是一般人憎惡的對象。你一定聽過許多諷刺“徽州鹽商”的故事罷!所以我特地舉出鹽商來說明徽州人在商界所扮演的角色……
在東南一帶,徽州鹽商在兩淮和兩浙的活動最為引人矚目,尤其是清代揚州等地的鹽商,更為世人所津津樂道。
在明清鹽政制度的數(shù)度變化過程中,徽商的實力呈日益增長之勢。盛清鹽務(wù)全盛時期,在揚州的徽州和山西鹽商大約有一百數(shù)十家,“蓄資以七、八千萬計”。其中,尤其是徽商的財力更是如日中天。清代前期,在兩淮的八大鹽務(wù)總商中,徽州府歙縣人通??傉嫉剿拿笥遥餍涨捌秃罄^。據(jù)新近發(fā)現(xiàn)的徽州文書抄本《雜輯》記載:
吾徽六邑山多田少,人民大半皆出外經(jīng)商。吾歙邑有清兩淮鹽商為我獨攬,棠樾鮑氏家資多至三千余萬,外此八大商皆擁厚資,不下千萬。
《雜輯》是有關(guān)歙縣茶商方氏家族的珍稀文獻,此一記載見于書中的“新安大好山水”條。從中可見,歙縣棠樾鮑氏家族的資本規(guī)模竟高達三千余萬,其他的鹽務(wù)總商,資本也多達千萬。由此看來,棠樾鮑氏應當是乾嘉時代中國最為富有的商人。程桓生出身于鹽商世家,其家族經(jīng)營兩淮鹽業(yè)可以上溯至十六世紀中葉的明代。及至清代前期,曾祖程名璨、祖父程訓壽,兩世皆娶棠樾鮑氏為妻,是揚州鹽務(wù)“首總”鮑志道、鮑漱芳父子的內(nèi)兄弟。鮑氏父子也就出自歙縣棠樾,與程桓生的老家槐塘,同屬于歙縣西鄉(xiāng)的二十二都,無論是從地緣上還是血緣上,兩個家族的關(guān)系都相當密切。另外,八大鹽務(wù)總商中的岑山渡程氏,始遷自歙縣槐塘,而槐塘也正是程希轅、程桓生的桑梓故里。這些都說明,程桓生家族與盛清時代的鹽務(wù)總商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
事實上,盛清時代的兩淮八大鹽務(wù)總商,也并不是所有的家族都在太平天國之后完全衰落。例如,其中的歙縣上豐宋氏鹽商,從其迄今保留下來的大批文書來看,在晚清時期仍然相當活躍。與槐塘程氏家族相似,雖然在嘉慶、道光年間該家族曾一度中衰,但他們同樣是在太平天國戰(zhàn)事尚未結(jié)束時就已開始重操舊業(yè),從而在戰(zhàn)后的兩淮鹽業(yè)中占據(jù)重要的一席之地。
鹽、典、木號稱“閉關(guān)時代三大商”,咸同兵燹之后,至少鹽業(yè)和木業(yè)規(guī)章制度的重新確立,與徽商的影響密切相關(guān)。迄至今日,在徽州當?shù)?,一些徽商家族的珍貴文書不斷被發(fā)現(xiàn)。這些資料,對清代鹽政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學術(shù)價值,不僅大大豐富了我們對盛清時代兩淮鹽業(yè)的認識,而且對晚清鹽政史的諸多環(huán)節(jié),則更有填補空白的意義。從程希轅與曾國藩的交往,以及他在咸同兵燹后期從事鹽業(yè)經(jīng)營的活動,再從程桓生在同、光年間長期主持兩淮鹽政,在在皆可看出徽商對晚清兩淮鹽政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揆諸史實,太平天國以后,曾國藩改定票章,聚散為整,規(guī)定凡行鄂、湘、贛三岸者,必須以五百引起票;行鹽皖岸的,須以一百二十引起票。并在各岸設(shè)立督銷局,制定了“保價”、“整輪”等方針,也就是鹽價不準隨意漲落,也不準爭先銷賣。于是承辦票運者,盡屬大賈;小本商販,無力領(lǐng)運,票法精神漸失。新章開辦以來,淮南運商、場商“獲利較厚”。事實上,面對十九世紀中葉的重大變局,曾國藩為了籌措穩(wěn)定而充足的軍餉,需要盡快恢復淮鹽市場,在這種背景下,重建淮鹽管理體制以及招商認運,對包括徽州鹽商在內(nèi)的巨商富賈之倚賴亦在所難免,這也正是晚清鹽政制度中“寓綱于票”核心思想形成的原因所在。
最后,應當強調(diào)的一點是,對明清時代制度史的研究,除了詳究細探各類規(guī)章制度之外,對活躍其間的各色人物之關(guān)注更不可或缺。唯有如此,方能較為全面地考察制度的變遷與社會關(guān)系之嬗變。從程希轅、程樸生以及與之相關(guān)的一些徽州鹽商(如方性存)之生平事跡來看,這些人都具有一定的文化素養(yǎng),甚至頗有“儒商”風度。從中可見,晚清時期,徽商對兩淮鹽政的影響仍然相當重要,這一點,與太平天國之后徽商基本上退出兩淮鹽務(wù)的通常認識大相徑庭。不過,清代前期與后期的情況仍然有著重要的差別——與晚清相比,盛清時代的鹽商一方面督促子弟經(jīng)由科舉考試步入宦途,從而自立為官商,另一方面則更是通過各種方式與官員交結(jié),通過捐輸、報效等效忠皇室,從而獲得壟斷特權(quán)。及至太平天國之后,除了鹽務(wù)經(jīng)營格局的變化(其中的一個表現(xiàn)是湘軍勢力的膨脹)之外,具有商人家世背景者直接出任鹽務(wù)官員似成常態(tài),權(quán)力與資本勾肩搭背的現(xiàn)象更為肆無忌憚。此一事實,從一個側(cè)面反映了明代以來中國政商關(guān)系的新變化。
(本文原題《徽州鹽商與曾國藩——晚清鹽政史的重要一頁》,刊于2016年10月2日《東方早報·上海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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