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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黨媒評辦公樓懸掛領導書法:別讓“墨香”熏染了“清風”
近日,澎湃新聞接獲投訴稱,河北省趙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大樓一樓大廳內,一幅由該局局長蘇京周書寫的巨幅書法格外顯眼。11月2日,趙縣交通局表示懸掛局長書法在“八項規(guī)定”實施之前,并無不妥,當天已經撤掉。(11月2日 澎湃新聞)
中國自古便是書法大國,泱泱大國,三五人中自然至少會有一二人熱愛書法,當然不排除一些領導干部。如今,有不在少數的官員有喜好書法的愛好,甚至有的還在書法界頗有建樹。領導干部喜歡書法、練習書法、弘揚書法不是壞事,最起碼表明其有高雅的生活情趣,比熱愛一些庸俗物質之人強太多了,說明其生活還是有一定品位與品質的。
這不,近日河北省趙縣交通運輸局局長由于癡愛書法至極,耐不住獨自欣賞的孤寂,楞是將自己的“巨作”懸掛在了辦公大樓一樓大廳中,供眾人“欣賞”。盡管該書法作品是在“八項規(guī)定”實施之前懸掛的,但此舉還是有諸多不妥之處。
該領導作為單位的一把手,公權甚大,在辦公樓大廳中懸掛自己的書法作品,難免會有公權私用、顯擺權利之嫌。熱愛書法值得肯定,我相信比這位局長更喜歡書法、更擅長書法的也大有人在,但為什么沒有懸掛其他人的書法作品呢?再說,懸掛局長的作品,局長不點頭,誰敢擅自懸掛呢?故而此舉難脫公權私用、權利顯擺之嫌。
再進一步來想,公然懸掛局長的書法作品,其幕后是否存在某種利益背景呢?又是否在暗示幕后交易一類的信息暗號呢?一些有心有求之人是否又會借此機會投局長所好、有求于局長呢?這一舉動確有太多的不妥之處。
作為擁有著較大權力的單位一把手來說,不可將個人興趣愛好隨意公然放大,尤其是不能放大到自己所擁有的權利范圍之內。書法是一種高雅的藝術愛好,它蘊含著深厚的精神文化,散發(fā)著醉人的墨香。但官場需要清風拂面,需要讓有心之人無機可乘,倘若將書法作品放錯了地方,讓一些人會錯了意,則會使“墨香”變得“罪人”,也更有可能熏染了“清風”。
(原題為《別讓“墨香”染了“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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