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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紅通”1號人員楊秀珠被控侵吞公款1904萬余元
人民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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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客戶端消息,2017年7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百名紅通”1號人員楊秀珠貪污、受賄一案。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楊秀珠及其辯護(hù)人到庭參加訴訟。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6年至1997年期間,被告人楊秀珠利用擔(dān)任溫州鐵路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董事長、溫州市副市長等職務(wù)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1904.5155萬元;1994年至1998年期間,楊秀珠利用擔(dān)任溫州市市長助理、副市長等職務(wù)上的便利,在土地開發(fā)、項目推進(jìn)、建筑面積增加、配套費減免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各種現(xiàn)金、轉(zhuǎn)賬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735.43萬元。2003年4月20日,楊秀珠潛逃國外。2016年11月16日,楊秀珠主動回國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綜上,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請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楊秀珠的刑事責(zé)任。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原題為《"百名紅通"1號楊秀珠案開庭 侵吞公款近2000萬》)
校對:丁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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