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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天會長案二審:檢方求刑14年,罰款1000億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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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網(wǎng)8月29日消息,據(jù)韓聯(lián)社報道,29日,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親信干政門”及貪污瀆職案二審終審判決在韓國高等法院舉行。檢方要求判處辛東彬14年有期徒刑,并處以罰款1000億韓元(相當于6億元人民幣)。據(jù)悉,案件二審宣判將于10月初舉行。

根據(jù)韓國檢方指控,辛東彬涉嫌向崔順實控制的基金會行賄70億韓元(約合4300萬元人民幣),以換得樸槿惠對于獲取免稅店經(jīng)營權(quán)的支持。今年2月此案一審宣判,法院判處辛東彬2年6個月有期徒刑。
除了身陷“干政門”事件,辛東彬還遭到檢方貪污瀆職罪名的指控。檢方認為,辛東彬利用職權(quán)讓樂天集團總裁家族成員成為日本或韓國樂天子公司掛名獨立董事,并支付高額薪資。此外,辛東彬還涉嫌將樂天影院內(nèi)的商店非法承包給家族成員。去年12月法院一審宣判,判處辛東彬有期徒刑1年零8個月,緩刑2年。

當天,96歲的樂天集團創(chuàng)始人辛格浩、樂天日本副會長辛東主(辛東彬哥哥)等樂天家族成員均參加庭審。
(原題為《樂天會長案二審:檢方建議判他14年 罰款1000億》)
責任編輯:柴敏懿
校對:徐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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