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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訪談:別被騙了!這些都是“山寨社團”
央視新聞客戶端3月2日消息,中國美麗鄉(xiāng)村研究中心、國務院精準扶貧基金會、聯合國可持續(xù)發(fā)展目標推進組織委員會 ……這些組織聽上去名頭一個比一個響,來頭一個比一個大,所在領域也都很貼近社會熱點,但實際上,它們都是涉嫌非法社會組織,是不折不扣的假中心、假基金會。最近,民政部社管局又取締了這樣一批非法社團和機構,他們沒有在任何一級管理機構進行過登記,雖然披著協會、基金會等的外衣,干的卻只有一件事:斂財。
2019年1月22日,在北京市五環(huán)外的一個院子里,民政部執(zhí)法人員對一個涉嫌非法活動的組織——中華民族文化藝術院進行取締。

中華民族文化藝術院(非法組織)負責人張樂群說:“我們是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成立我們這個部門,我們是專門管民辦的,跟教育部、文化部是兩碼事,我們是個副部級單位。我是新聞出版署調去的,我們現在在中央工作的人都是部長級,他們叫我張部長?!?/p>

負責人告訴記者,繳納30萬,自己就能有授牌權,可以向下一級的機構授牌并收費。還可以再通過各地開辦國學班創(chuàng)收,培訓班的師資則由他們來培訓,普通人只需要三天,就可以取得國學教授的資格。
既然要教學,還需要教材,負責人同樣已經準備好。交30萬元的加盟費,可以拿60萬元的書,一套十本,在網站上有他親自講授宣傳的視頻。記者看到,這些書都是我國古代的《三字經》《弟子規(guī)》等著作,配上他自己的畫后印制成冊。


2018年4月,這家機構還在河北省某學校進行了授牌儀式,當地官方網站還對此進行了報道。
一個并不高明的騙術,為什么會騙到這么多人?這個非法社團自我吹噓的話或許能透露出一些信息:中華民族文化藝術院分院掛牌該學校,是對該校傳統文化藝術活動開展的肯定。一個“中華”名稱開頭的組織,自然是它最大的噱頭。許多非法社會組織都是以中國、中華等唬人的名頭包裝自己,騙取他人的信任。
除了“國字頭”以外,一帶一路、軍民融合、精準扶貧等也成了非法社會組織常用的包裝名號,而他們的斂財手段除了發(fā)展會員,還有舉辦會議、發(fā)放所謂資格證等等。
2016年,央視記者暗訪了一個名叫中國職業(yè)教育協會的組織自稱是在香港注冊,工作人員稱他們有62個下屬分會,1700多個注冊會員單位,還有家政、美容等58個專業(yè)委員會。日常主要業(yè)務就是給會員單位人員頒發(fā)各類培訓證書。

在我國,國家職業(yè)資格證書是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yè)所必須具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只有通過相關職業(yè)技能鑒定及考試,才能獲得國家職業(yè)資格證,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fā)。而工作人員所說的培訓證書,并不是國家認證頒發(fā)的證書,而是協會自己。
當記者問,香港的證書是要學生去香港嗎?
負責人說:“不用,我們可以把試題提供給你,然后出一套題來考,考完以后跟我們報成績。香港那邊給你發(fā)證,現在所有協會的事肯定是咱們協會說了算?!?/p>
資格考試不考查能力,直接提供試題,確實夠好拿的。但接下來會長又繼續(xù)表示,如果記者愿意交納管理費加入協會,再成立一個專業(yè)委員會為協會舉辦活動,不光可以直接買證書,還能成本價進貨,再給別人頒發(fā)證書。
記者經過查詢,這個中國職業(yè)技術教育協會與在民政部正式登記的中國職業(yè)技術教育學會名稱很相似,但是正牌的職業(yè)技術教育學會由教育部主管,主要活動為學術交流、學術出版,沒有頒發(fā)資格證這一項。而這個中國職業(yè)技術教育協會就是一個靠辦活動、吸收會員、設立分支組織、發(fā)放資格證的形式行騙斂財的組織。2016年,它就已經被民政部被認定為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并在網上進行公示,但此后一段時間它仍然在活動。
更讓人防不防的是,一些企業(yè)舉辦活動時,也喜歡借用權威機構的名頭擴大知名度。
2018年夏天,在北京南五環(huán)的某影視園,有三個關于青少年的暑期大賽正在同時舉辦。在比賽的證書上有不少中國開頭的看似權威的機構。有這樣的名頭,這些大賽的報名費水漲船高。

記者在幾個比賽上都看到了中國國際藝術教育協會的招牌,根據官網信息,記者聯系了協會負責人。
中國國際藝術教育協會負責人陳老師說:“要先成為會員,會費一年大概500元。”
而事實上,這家在香港注冊的名為中國國際藝術教育協會的組織早在2016年7月,就已經被列入民政部曝光的第九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他們從活動主辦方身上收取的所謂會員費,最終還是由參賽的學生的來買單。
截止到2018年9月,民政部在中國社會組織網公布了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錄共1287家,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錄共319家,全國范圍內查處、取締的非法社會組織達到了5000多個。2017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明確規(guī)定,這些“離岸社團”、“山寨社團”等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開展活動,必須先向公安部門履行相應報備手續(xù),否則公安部門將依法查處。

(原題為《焦點訪談 | 別被騙了!這些都是“山寨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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