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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上海人!警方嚴查!已啟用“電子警察”,多人被罰↗
電動自行車,不安全存放可能引起火災。不安全駕駛,也容易引發(fā)交通事故。此前上海就有過案例,事關電動自行車超速,造成頭部受傷。
為了嚴查電動自行車超速,上海已啟用“電子警察”抓拍電動自行車超速行為。此前,公安交管部門也建立了電動自行車事故反查機制,非法改裝商家也會被納入交通事故責任方,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從反查商家到嚴查超速,公安交管部門雙管齊下,旨在維護上海交通安全,詳情如下。

不少網(wǎng)友紛紛表示,自己最近在騎電動自行車時,因為區(qū)間時速超過50公里/小時,被“電子警察”抓拍

這并非突襲。新國標要求電動自行車設計時速不超過25公里,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nèi),騎行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一個周末就發(fā)生多起碰撞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nèi)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nèi)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
為減少交通傷亡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車輛的最高設計車速不宜過高,因此新標準維持2018版標準中有關最高設計車速的規(guī)定,即具有電驅(qū)動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得超過25km/h,并增加超過25km/h時電動機應停止提供動力輸出的要求。
生產(chǎn)企業(yè)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強制性國家標準,優(yōu)化產(chǎn)品設計,強化速度等防篡改設計。消費者在購買和使用電動自行車時,應嚴格遵守相關標準和法規(guī)要求,確保電動自行車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自覺抵制通過非法篡改提高最高車速的行為,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負責。
配合今年9月1日即將實施的新國標,上海已在重點區(qū)域啟用智能抓拍,超速、闖紅燈、逆行、不走非機動車道等行為都將面臨處罰。
遏制此類騎行亂象
今年1月8日,浦東新區(qū)發(fā)生一起電動自行車與行人相撞交通事故。當日11時30分許,當事人方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在鹽朝公路由東向西行駛時,與由北向南橫過道路的行人楊某相撞,事故造成楊某頭部受傷。
警方經(jīng)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涉案電動自行車車速達到45公里/小時,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相關技術標準,存在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的嫌疑。
經(jīng)對事故當事人開展詢問,警方發(fā)現(xiàn)該車先后由浦東川沙、惠南地區(qū)的兩家電動自行車店鋪對電動自行車的電池、電機等部件進行了非法改裝。
據(jù)此,警方依法認定方某駕駛非法改裝的電動自行車超速行駛,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楊某橫過道路未確保安全,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兩家店鋪經(jīng)營者各自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并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今年以來,已有9家非法改裝商家被納入事故責任方追責。
溫馨提醒:公路不是競技場,騎者應佩戴安全頭盔,嚴禁闖紅燈、逆向行駛、雙手脫把、接打電話等危險行為。對于上班路上多人騎行,更應注意保持車速、安全距離,避免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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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全體上海人!警方嚴查!已啟用“電子警察”,多人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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