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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因賠付爭議遭車行遠程鎖車?車行否認行車中鎖車,平臺稱將核實
近日,來自廣東的馮先生向澎湃公眾互助平臺“服務(wù)湃”(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稱,他在滴滴平臺內(nèi)一車行租賃公司租賃了一輛新能源汽車用于網(wǎng)約車工作,一次交通事故后,車行要求他賠償?shù)膬r格遠超合同中的約定。雙方未協(xié)商一致時,車行允許馮先生繼續(xù)駕車接客,然而當天下午就以他不繳納維修費為由遠程鎖車,導(dǎo)致車輛在行駛時急停路中間。
對此,涉事車行中山華創(chuàng)兄弟出行服務(wù)有限公司“車隊長”陳某表示,不存在與合同不符的情況,“我們就是要求他賠償1000多塊錢,他不同意,違反了合同約定?!彼硎?,不存在行駛時鎖車的問題,而是熄火后無法再次啟動。馮先生否定了該“車隊長”的說法,截止發(fā)稿,雙方尚未達成一致。
滴滴回應(yīng)稱,雖為租賃公司和司機之間的糾紛,但平臺也不會放任不管,會進行核實溝通。

馮先生在駕車行駛過程中收到鎖車的通知
網(wǎng)約車賠償未協(xié)商一致被遠程鎖車
據(jù)馮先生介紹,7月23日,他經(jīng)由滴滴平臺向“中山華創(chuàng)兄弟出行服務(wù)有限公司”租賃了一輛比亞迪牌新能源汽車,用于日常網(wǎng)約車工作,一次租期為三個月,雙方約定月租金3700元,押金3000元。
8月9日,馮先生在駕駛該車的過程中出現(xiàn)了交通事故,導(dǎo)致車輛右門出現(xiàn)剮蹭,對方的車輛也有一定情況的受損。他聯(lián)系到兄弟出行的車輛管理員,俗稱“車隊長”,“車隊長”陳某讓馮先生向保險公司報了車險并登記責任、定損?!斑@次交通事故是我全責,我愿意承擔賠償,按照合同走,我該賠多少錢就賠多少錢?!瘪T先生說。
按照合同約定,租賃車輛因交通事故進行維修或報廢或出險的,如維修費用或報廢賠償金超過2000元,乙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責的、主要責任的,應(yīng)向甲方支付事故理賠違約金(商業(yè)險出險的事故中最高收取2000元;交強險出現(xiàn)事故中最高收取180元),以及2000元以上部分的維修費或報廢賠償金20%的加速折舊費。
馮先生說,8月11日,“車隊長”和他確認了車輛賠付方案:“如果對方動用商業(yè)險修車,需賠付2280元,若對方維修費不超2000,則需要賠付1580元?!瘪T先生表示愿意接受該方案。
然而次日馮先生前往車行賠付時,又被告知有新的賠償方案,“他們的經(jīng)理說不能按照車隊長報的價格讓我賠,要求我支付我這個車1400元維修費、180元折舊費,然后對方車輛3060元也要我自己去給,一共4600多。我就很生氣,為什么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賠付?”

合同中對交通違章賠償?shù)募s定
馮先生稱,雙方協(xié)商未達成一致后,約定再慢慢談,“當時我問車行這個車還能不能開?因為我還想去接單,經(jīng)理說可以開走,然后是他給我拿的一個放行二維碼,讓我掃碼開出去的。”
但讓馮先生沒想到的是,下午4點40分左右,他正在駕駛車輛行駛時,車輛突然出現(xiàn)動力、電力全失情況,“連剎車都不能用了,滑行著停在了路中間,還差一點追尾其他車,我當時以為是車壞了,下車就趕緊報警了?!瘪T先生稱,報警后他才看到微信群里車行發(fā)來的消息,稱由于事故維修違約金逾期未交,已觸達系統(tǒng)風(fēng)控指令自動鎖車。
“車是他們的,但是沒有經(jīng)過我的同意他們怎么可以鎖車?這個車正在運行,車上有乘客怎么辦?出了事故怎么辦?這不是危害公共安全嗎?”馮先生稱,他和車行溝通解鎖對方未回復(fù),約20分鐘后,警察使用他的手機給車隊長打電話后,對方才短時間解鎖,讓馮先生將車輛??恐榴R路邊,隨后再次鎖車。
8月13日,“車隊長”提醒馮先生:“若今天不及時繳納賠償金,系統(tǒng)監(jiān)測會被收車,涉及到風(fēng)控產(chǎn)生的違約金及收車費用將由您承擔。”隨后,公司單方面解除了租車合同,又以馮先生提前違約退車,租期未滿為由,拒絕退還3000元押金。
馮先生說,隨后8月22日至8月25日,車行工作人員幾次更新車損賠償金額,最終在扣除了馮先生3000元的押金后,仍要求馮先生賠付車輛回收費、車輛維修費、未繳納租金等費用10479.6元。
車行:司機拒絕繳納維修費
9月15日,澎湃新聞記者聯(lián)系了中山華創(chuàng)兄弟出行服務(wù)有限公司的“車隊長”陳某,陳某表示,交通事故對車輛有損傷,且維修費超過了押金的50%,因此要求馮先生支付維修費,但對方拒不執(zhí)行。
對于為何合同規(guī)定交通事故后商業(yè)險出險最高收取2000元,交強險收取180元,又要求馮先生承擔4600余元的費用?陳某稱,不存在要求他承擔4600余元的情況,“我們在群里給他報過價,就是1000多塊錢,但他不愿意給,所以違反了合同約定?!?/p>
對于行駛過程中鎖車問題,車行也未承認,“我們只是控制車跟鑰匙斷開連接,熄火后就啟動不了,不是直接在行駛時斷電鎖車,是他停下來熄火了,車就不能再啟動了?!标惸撤Q,如果有賠償糾紛建議馮先生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后臺顯示馮先生除押金外,還得再額外支付10000余元。
對上述說法,馮先生并不認同,他表示,如果是1000多元費用自己肯定就支付了,當時對方在群里報價后他也沒有提出質(zhì)疑,但漲價是在雙方到達車行協(xié)商后出現(xiàn)的變動,他認為對方故意當場提出,而避免留有證據(jù)。
而關(guān)于行駛過程中鎖車一事,他表示自己有報警記錄和報警回執(zhí),可以證明車輛是在行駛時停留在路中間,造成了交通隱患。馮先生提供的群聊聊天記錄顯示,“車隊長”在群中曾讓風(fēng)控部門解鎖,并稱:“司機現(xiàn)在的車輛已經(jīng)影響了地方出行,警察這邊說溝通好解鎖讓司機把車開好。”截止發(fā)稿,雙方仍未協(xié)商一致。
9月19日,滴滴平臺相關(guān)工作人員回復(fù)澎湃新聞稱,此事雖然是租賃公司和司機之間的糾紛,但平臺也不會放任不管,會進行核實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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