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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一位媽媽帶孩子G50高速超車道換胎,未放警示標志
7月30日,澎湃新聞(www.loaarchitects.com.cn)從浙江高速交警部門獲悉,日前,浙江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湖州高速交警支隊處置了1起機動車因爆胎占用超車道的意外事故。
7月27日16時15分許,湖州高速交警支隊二界嶺卡點大隊巡邏民警接到指揮中心指令,有過路司機報警稱:有人在G50滬渝高速往安徽方向187公里附近的超車道上換輪胎,十分危險。
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發(fā)現(xiàn),高速公路第一車道(超車道)內(nèi)停著一輛皖A號牌的黑色現(xiàn)代轎車,后方未按規(guī)定放置三角警示標志,車邊放著備胎和換胎工具。該車的左后輪爆胎了,一名女司機正在車道內(nèi)準備換輪胎,邊上還有一名六七歲的兒童在車道內(nèi)活動。一時間,險象環(huán)生,后方來車紛紛緊急避讓,現(xiàn)場民警看得提心吊膽。
面對可能發(fā)生的次生事故,現(xiàn)場警員立即拉響警車警報,做好后車預警,同時拿出警示樁,在車后150米處開始放置警示樁,將拋錨車隔離開。
做好安全措施后,民警到現(xiàn)場查看情況,發(fā)現(xiàn)車輛可以移動,于是立即讓女司機陳某和孩子上車,指揮其將車移至高速公路右邊應急車道內(nèi)。隨后,民警幫女司機換好了輪胎,將車輛從湖州長興泗安出口帶下了高速公路,并依法對女司機在高速公路故障停車未設置警告標志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高速交警提醒司機,為了自己和他人的行車安全,在高速公路遇車輛故障,必須“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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