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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一珠寶設(shè)計師朋友圈售賣象牙、虎牙等制品,被公訴
因在朋友圈售賣象牙牌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珠寶設(shè)計師詹某近日被重慶市渝北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渝北區(qū)檢察院工作人員3月17日告訴澎湃新聞(www.loaarchitects.com.cn),詹某在重慶某花鳥市場開設(shè)有一間飾品店,2016年12月至2018年9月期間,他通過微信聯(lián)系到王某,并從王某等人處購買象牙、虎牙、羚羊角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而后加價出售給他人。
2016年底,銀行職員羅某從朋友圈得知其同學詹某在銷售象牙牌,就前往詹某的店里花2000元購買了1塊。此外,羅某還向詹某購買了1條象牙項鏈和1個象牙手鐲,總價7030元。
經(jīng)查,王某、詹某、羅某、陳某等均明知象牙、虎牙等物品系國家禁止買賣的物品。經(jīng)鑒定機構(gòu)鑒定,涉案文玩制品均來自于《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和《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華盛頓公約》)附錄Ⅰ、Ⅱ列明的珍貴、瀕危野生的動物。
雖刑法明確規(guī)定了銷售和購買象牙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的行為均構(gòu)成犯罪,但考慮到羅某、陳某等購買者均有正當職業(yè),無前科劣跡,且無倒賣行為,社會危害性相對較低,如何處理購買者成了困擾檢察官的難題。為此,承辦檢察官通過請教林業(yè)主管部門、環(huán)境法教授等專業(yè)人士,查詢“掏鳥窩案”等相關(guān)案例等方式,明確了 “生物多樣性保護”法益的優(yōu)先性,最終對羅某、陳某等購買者作出了起訴的決定。
“除了本案所涉的象、虎之外,像犀牛、羚羊、皺盔犀鳥、紅珊瑚、玳瑁、熊掌、硨磲等都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刑法規(guī)定,不僅銷售這些動物制品的行為會構(gòu)成犯罪,購買也同樣構(gòu)成犯罪?!背修k檢察官周濟說。
犯罪嫌疑人羅某被訊問時說:“我知道大象是瀕危保護動物,象牙制品是不能買賣的,但我之前以為要買很多才會被處罰,自己收藏應該不會遭罰,所以有僥幸心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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