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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指摘被男友殺害女生私生活,是要給犯罪找正當性嗎?
8月4日晚的一則警方通報,讓關(guān)注“南京女大學生云南失聯(lián)”事件的人倍感震驚。警方查明,李某月已于7月9日被其男友等3人合謀,誘騙至郊外山林中殺害并埋尸。然而,比女孩被埋尸荒野更讓人心寒的是,某些網(wǎng)民在討論案件時流露的惡意。
死者父親在接受采訪時透露,女兒跟男友“是在地鐵上認識的”,于是有網(wǎng)民指責受害人“交友比較隨便”;有媒體報道提到“兩人同居后經(jīng)常吵架”,有網(wǎng)民則批評“剛畢業(yè)就同居,不檢點”;還有人對受害人在社交賬號發(fā)布的生活照評頭論足,暗指死者私生活隨便……
近些年,幾乎每次出現(xiàn)女性受侵害案件,網(wǎng)上都會涌現(xiàn)針對受害者的批評。這些言論,其實是在有意無意給犯罪分子的惡行尋找合理性解釋。女性被性侵,網(wǎng)民問一句“受害人是不是穿得過于暴露”,潛臺詞無非是說“她被犯罪分子盯上,也有自己的責任”。此等邏輯,何其荒謬!
然而,這并非孤例。此前,福州一位22歲的女生疑遭前男友曝私照自殺,有些網(wǎng)友竟將矛頭指向受害者,說她被偷拍私照是“行為放蕩”“咎由自取”;在前不久的杭州殺妻案中,有不少人一開始就不懷好意地推測,當事人離奇失蹤是與情人私奔了……這些對女性的惡意言論,是對受害者及家人的二次傷害。
無論是網(wǎng)上惡意造“梗”,諸如“化糞池警告”“不聽話兩噸水解決一切問題”“杭州同款絞肉機”“來自男友的失聯(lián)警告”,還是對女性受害者充滿惡意的指摘,都是在受害家庭苦楚的傷口撒鹽。
對女性受害者的惡意指摘,不僅會加劇女性對兩性關(guān)系的恐懼,更可能在某些人心里埋下罪惡的種子,用仇恨和敵意去對待他人。
一個正常社會,應該有基本的是非觀、正義觀。每個人在面對極端個案時,應有共情能力,保有人之所以為“人”的基本良知,最大限度展現(xiàn)與人為善的一面,警惕惡語相向成為通過網(wǎng)絡(luò)二次“加害”受害者的兇手。
(原題為《指摘被男友殺害女生私生活,是要給犯罪找正當性嗎? | 每日快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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